政治雷達法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辦法 › 第6條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辦法 第6條

(刪除)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