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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29條

經解聘之會務工作人員應於離職之日辦清離職手續,繳回經管財物後,核 發離職證明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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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