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工會法施行細則 › 第12條

工會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本法第十四條所定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主管人員,不得為企業工會之發起人。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工會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