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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法施行細則 第29條

第 七 章 監督
工會會員或會員代表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提出異議者,工會應將異議者姓名、所代表之工會名稱及異議內容列入紀錄。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工會法施行細則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29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28條會員或會員代表依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查核工會之財產狀況,其連署應以書面為之。依前項規定,會同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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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