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工會財務處理準則 › 第15條

工會財務處理準則 第15條

工會應訂定其財務處理辦法,提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後實施。 前項辦法包括財產之登記、增置、增減值、處分、負擔及保管運用等有關處理程序。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工會財務處理準則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