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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委託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受託公民營事業辦理編定之可行性規劃報告及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書件 之擬具、開發工程之規劃、設計、審查及其他有關事項所需費用,應納入 工業區開發成本。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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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