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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第14條

工業區用地變更規劃後,應辦理公告。 前項公告,應載明變更規劃後之用地變更規劃圖、使用性質等資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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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