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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管理機構設置規程 第5條

石化工業區及特殊工業區得設置安防組,負責協調各該區內工業安全事宜 。 前項安防組於服務中心置安防組長一人,組員一至二人,站置安防組員一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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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