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工業團體法 › 第16條

工業團體法 第16條

會員代表應為工廠之負責人、經理人或該廠之現任職員,且以成年為限。
AI 白話解釋
← 第15條看 工業團體法 全文第1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