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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鄉鎮保合作社章程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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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鄉鎮保合作社章程準則 第13條
本社最高權力機關為社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開會一認,社員代表依左列 規定產生之: 一、個人社員,按保分組,與各保合作社各推代表□□人 (由社自行酌定 ) 。 二、其他法人社員,每單位推選□人 (最多五人) 。 (保合作社用) 本社最高權力機關為社員大會,每年至少開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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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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