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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範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5條

師範大學、師範學院及教育院、系學生入學資格,須曾在公、私立高級中 學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經入學試驗及格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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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