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地方教育輔導工作辦法 › 第8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地方教育輔導工作辦法 第8條

對辦理地方教育輔導工作績效卓著之人員或單位,各級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函請師資培育之大學予以敘獎。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地方教育輔導工作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