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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器製造及修理業之檢校設備標準 第37條

度量衡器修理業者,其檢校設備,除本標準另有規定可免設置者外,應比 照有關製造業者之標準設置。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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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