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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機動車輛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30條

隸屬國防單位之機動車輛,其廢機動車輛之回收清除處理方式由國防部會 商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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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