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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測量辦法 第5條

申請建物測量,應由建物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向建物所在地地政事務所為之 。 前項申請,得以書面委託代理人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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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