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建築師檢覈辦法 › 第7條

建築師檢覈辦法 第7條

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申請檢覈者,應繳驗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證 書並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及同條第二項規定繳驗服務成績優良證明。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建築師檢覈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