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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10條

靜載重為建築物本身各部份之重量及固定於建築物構造上各物之重量,如牆壁、隔牆、梁柱、樓板及屋頂等,可移動隔牆不作為靜載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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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