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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小組編組教育實施辦法 第23條

小組會議時,鄉鎮市 (區) 公所及輔導組派員指導,團管區及縣市政府派 員督導。 聯席會議時,團管區派遣施教組協助訓練。 團體活動團管區及縣市政府派員督導。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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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