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懲戒法院分科分股及兼任免兼辦法 › 第5條

懲戒法院分科分股及兼任免兼辦法 第5條

有關科長、股長之兼任、免兼事項,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司法院及所屬機關陞遷序列表等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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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