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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治處分執行條例 第14條

社會適應期處遇重點在重建受戒治人之人際關係及解決問題能力,協助其復歸社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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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