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戶籍法 › 第37條

戶籍法 第37條

在矯正機關內被執行死刑或其他原因死亡,無人承領者,由各該矯正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
AI 白話解釋
← 第36條看 戶籍法 全文第3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