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 第9條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本法第九條所稱交換,包括政府依法給價徵收,及財產受意外災害而獲得賠償。
AI 白話解釋
← 第8-11條看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