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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 第123條

第 六 章 附則
本法所稱當地銀行業通行之存款利率,指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所得稅法中另有 3 條條文提到第123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68條營利事業未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期間辦理暫繳,而於十月三十一日以前已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計算補報及補繳…第100-2條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所列報之免稅及扣除項目或金額,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第112條納稅義務人逾限繳納稅款者,應加徵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其為營利事業者,稽徵機關得停止其…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121條本法施行細則、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遞耗資產耗竭率表,由財政部定之。第122條本法所稱各種書、表、簿、據格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財政部製定之。第124條凡中華民國與其他國家所簽訂之所得稅協定中,另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第125條(刪除)第125-1條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之勞工,於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八月一日以後至本法修正施行之前領取撫卹金…第125-2條依第十四條之四至第十四條之八及第二十四條之五規定計算課徵之所得稅稅課收入,扣除由中央統籌分配…第126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之第十七條,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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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