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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撈業管理規則 第10條

打撈業受廢止或撤銷許可之處分時,應將打撈之沈船或物資依規定清理後 ,始得解除其責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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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