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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石油價購辦法 第6條

執行扣留石油價購之費用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付。 前項執行費用包括扣留石油價購抽取費、運輸費、化驗費及其他有關之費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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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