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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 第61條
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第61條
第 九 章 偶發事件之處理
試務工作人員因疏失致應檢人答案卷(卡)裁割或污損時,應於試場紀錄表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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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發事件之處理」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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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1條
學科或術科測試發生本規則未定其處理方式之偶發事件,由中央主管機關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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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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