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獎勵辦法 › 第3條

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獎勵辦法 第3條

捐助基金會者,其獎勵方式如下: 一、捐助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發給金質獎座。 二、捐助達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未滿一千萬元者,發給銀質獎座。 三、捐助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未滿五百萬元者,發給銅質獎座。 四、捐助達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未滿一百萬元者,發給獎狀。 五、捐助達新臺幣五千元以上未滿三十萬元者,發給感謝狀及致贈紀念品。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獎勵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