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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 第18條

放射性廢棄物輸出以最終處置為目的者,低放射性廢棄物每一申請案收取審查費新臺幣一千萬元;高放射性廢棄物每一申請案收取審查費新臺幣四千萬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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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