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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78條

表面輻射強度大於每小時二毫西弗之包件,除經專案核定者外,不得空中運送。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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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