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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85條

放射性物質包件之託運人及受貨人均不能辨識時,運送人應將包件置於一安全地點,並儘速通知主管機關,並依指示處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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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