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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各種會計制度設計準則 第27條

各機關設計或修訂會計制度時,應參照會計法、內部審核處理準則及其內 部管理控制情形,會同統計單位,釐訂內部審核有關事項納入會計制度內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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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