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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15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主管機關應參考終身學習的教師圖像及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並因應課程改革,規劃及辦理教師增能研習、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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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