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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會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教育行政機關教育行政人員不得當選為受該教育行政機關指導監督之教育會理事、監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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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