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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師研習會暫行組織規程 第3條

本會置主任一人,承教育部部長之命綜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 主任一人,襄理會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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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