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 第17條

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第17條

本貸款之申貸、償還、利息核算等作業程序與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之處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本部、承貸銀行及信保基金所定之相關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16條看 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全文第1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