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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駐外文化機構設置規則 第5條

前條規定之職掌,以所在駐外使館或駐外代表機構轄區為範圍;但得由本 部指定辦理附近未設有駐外文化機構地區之有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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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