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數位發展部推動研究與學術機構進行數位發展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 第13條

數位發展部推動研究與學術機構進行數位發展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13條

依本辦法補助之計畫、執行時程、補助金額、計畫報告及研發成果,除屬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所定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選擇適當之方式對外公開相關資訊。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數位發展部推動研究與學術機構進行數位發展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