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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數位發展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4條

本獎章除由本部主動頒給外,本部及所屬機關人員之請頒,由其服務機關或單位主管長官推薦;非本部及所屬機關人員或外國人者,由其與請獎事實有關之業務主管機關或單位向本部推薦。 請頒本獎章應填具請頒數位發展專業獎章事實表,格式如附表二,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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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頒給數位發展專業獎章(以下簡稱本獎章):一、研擬或執行國家數位發展…第3條本獎章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均為襟綬,除有事蹟特著或情形特殊外,初次頒給三等,並得因積功晉等…第5條本獎章之請頒,由本部審查核定後,以公開儀式頒給之。第6條本獎章之頒給,應附發證書;頒給外國人士者,得附譯本。獎章證書格式如附表三。第7條符合請頒本獎章之人員,得於身故後追頒之,依順序由其配偶或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順序之親…第8條請頒本獎章案件核定前,推薦之機關或單位,發現有足以影響本獎章請頒資格之情事者,應即通知本部,…第9條請頒本獎章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頒給本獎章;已頒給者,追還其獎章及證書:一、最近五年經…第10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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