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數據通信規則 › 第16條

數據通信規則 第16條

租用數據通信業務作國際通信之用戶,如使用國際通用之商用密碼,應先 向電信機構登記;如使用自編密碼或密語本者,應先將副本送電信機構存 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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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