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數據通信規則 › 第19條

數據通信規則 第19條

電信機構為緊急應變之需要,得逕行減少用戶數據通信業務之使用時間或 暫停租用,並將其原因通知用戶。但電信機構應減收或停收其租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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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