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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基本法 第18條

國家應訂定文化觀光發展政策,善用臺灣豐富文化內涵,促進文化觀光發展,並積極培育跨域相關人才,營造文化觀光永續之環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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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