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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設基金管理委員會補助延聘國外文化藝術專業人士辦法 第6條

本辦法之補助延聘,應由公立文化機構或公私立大專院校,針對特定文化 藝術項目、任教學科或特定專題,向本會提出申請,並以該專題於國內目 前尚無適當教學人才者為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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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