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文化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第8條

文化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8條

本會每三個月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召集人召集之;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其指定委員一人代理。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文化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