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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第21條

政府應以文化內涵為基礎,整備各項資源,連結在地文化,發展文化觀光,推動地方創生。 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文化觀光相關統計調查,並定期檢討文化觀光政策。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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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