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文化資產保存法 › 第44條

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44條

主管機關應建立考古遺址之調查、研究、發掘及修復之完整個案資料。
AI 白話解釋
← 第43條看 文化資產保存法 全文第4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