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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13條

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者、藝文艱困事業及自然人獲補助(貼)者,於審核通過後採一次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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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