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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處務規程 第5條

電影產業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電影與其衍生之流行文化內容產業輔導、獎勵法令之擬議及闡釋。 二、電影人才培育與教育扎根之推動及執行。 三、電影片製作、電影劇本、電影故事研發、電影融資、投資、設備及技術升級之輔導。 四、國產電影片映演、國內外行銷之輔導及獎勵。 五、電影典藏、推廣及再利用之輔導。 六、電影事業與其從業人員之獎勵及管理。 七、電影片分級、消費者權益及個人資料保護之管理。 八、大陸地區與香港澳門電影片進入臺灣地區及在臺灣地區發行、映演、觀摩之管理。 九、電影交流、產業調查及趨勢研究之執行。 十、其他有關電影與其衍生之流行文化內容產業輔導、獎勵及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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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