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智慧型工業園區設置及管理辦法 › 第7條

智慧型工業園區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7條

經濟部為審核智慧型工業園區之籌設,得成立智慧型工業園區審議小組。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智慧型工業園區設置及管理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