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 › 第86條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 第86條

統計室置統計主任一人,科員若干人。 統計室之職掌如下: 一、公務統計資料之登錄、審核及整理事項。 二、公務統計月報、半年報、年報、法官辦案情形報表之查編、審核及分析事項。 三、統計年度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事項。 四、司法統計資料之提供。 五、司法調查統計之規劃、設計事項。 六、司法統計資訊系統作業之管理事項。 七、其他有關統計事務或長官交辦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85條看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 全文第8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