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 第19條

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第19條

財務報表之一般查核程序以本規則及審計準則為準。但得按行業特性或實際需要及有關法令規定增減之;必要時,得就增減後之查核程序,另行彙編查核程式,並於查核書面記錄敘明理由。
AI 白話解釋
← 第18條看 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全文第2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